您好,如果您的中国香港公司如果不打算继续经营,可以进行注销(撤销注册)。 根据中国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规定,中国香港公司任何董事或股东,均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销(撤销注册)。但需要满足几个条件:1.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撤销注册); 2.公司**运营过或提出注销申请后3个月内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及业务往来; 3.没有未清偿的债务,并且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4.公司资产没有位于中国香港的任何不动产(若为控股公司的,其附属公司也没有位于中国香港的不动产)。满足以上条件,该中国香港公司需要向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相应文件: 1.中国香港公司较新的周年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中国香港公司较新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中国香港公司授权董事及股东签署的注销文件。税务局局长确认该中国香港公司没有未缴税款或税表后,发出不反对注销该中国香港公司的不反对注销通知书(取得该文件的前提是该中国香港公司没有拖欠税务局应缴税款以及应交利得税税表,薪俸税税表)。 该中国香港公司即可进入撤销注册的流程:在**次收到撤销中国香港公司注册时,中国香港注册处会将该中国香港公司的撤销申请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在3个月公示期结束后,没有任何一方提出反对撤销该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后,中国香港注册处会发布*二则公示,宣告该公司解散。通常,按正规流程注销一家中国香港公司,大约需要6-9个月的时间。同时,解散的中国香港公司原董事、及股东的法律责任仍然持续。但由于注销程序及注销文件来源均已合法化,有可能发生的法律追溯责任已减至较低。